少先队代表大会简称少代会,下面从少代会的性质、少代会的具体做法,少代会的工作报告、少代会的提案制度和少代会的决议五个方面加以阐述: (一)少代会的性质 少先队代表大会,是少先队大队或大队以上组织和机构召开,由队员代表为主体参加的会议。例如,有全国少代会,省、直辖市或自治区少代会,区、县少代会,乡、街道少代会和学校大队少代会等。 少先队代表大会是同级队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它有商讨。决定一个时期队的重大事务,选举产生队工作领导委员会的权力。学校少代会每年召开一次。 少先队代表大会是队组织实施民主集中制领导和管理方法的具体体现。是让少先队员实施民主权利、当家作主的保证,是队员学习民主、发扬民主、培养民主能力和主人翁思想的重要形式。因此,少先队组织要按时、认真筹备召开少代会,少先队队长和队员代表要积极支持,开好少代会。 (二)具体做法 1.召开少代会首先要由广大少先队员民主选举代表,要注意代表的广泛性,既有干部代表,又有队员代表;既有先进同学代表,也要有积极要求进步的后进同学代表;既有正式代表,又有特邀代表、列席代表等。 2.设立“少代会”民主信箱,鼓励队员对社会、学校、家庭、辅导员和少先队组织本身提出意见、建议。比较集中的问题由代表整理成提案,提交大会讨论。无论是否形成决议,对提案均要件件落实,有问必复。 3.加强宣传。会前学校要张贴宣传标语、布置宣传橱窗。正式开会时,会务组应发出请柬,邀请各级领导及学校负责人出席会议,也可以邀请兄弟学校师生代表列席开幕式,各中队要送祝贺信,要造成庄严、热烈的气氛,使代表产生强烈的自豪感、使命感。 4.少代会的议程(内容)一般有以下几项: (1)上级有关领导致祝词; (2)党、团支部致词; (3)少先队员向大会献词; (4)宣读各兄弟学校的祝贺信; (5)大队委员会向大会报告上一年的工作情况,提出今后少先队活动的意见,代表审议工作报告; (6)讨论决定少先队内部的重要问题,提出倡议,发起某项重大活动等; (7)梳理。归纳、讨论代表意见、提案,分别转交有关部门答复处理。也可以把少代会与选举大会结合进行,或将选举作为少代会的一项议程。 少代会一般每年举行一次,召开的时间最好放在“六一”儿童节或10月13日建队纪念日进行。 (三)工作报告 少代会的工作报告,是将上届少代会以来少先队组织的工作和活动情况,向会议汇报,由代表做审议。少代会的工作报告内容中,还应包括对今后一段工作的设想和建议,供大会做决议时参考。 少代会的工作报告,由上届少代会选出来的队委会负责起草。起草时要听取各方意见,尽量全面。未经代表大会通过的工作报告应是工作报告草案,一经修改通过,则是大会正式工作报告。 少代会的工作报告一般由队委会的负责人向大会汇报。学校少代会上则由大队长向大会做工作报告。 (四)少代会提案制度 少代会代表参与队内重大事务的讨论和决定,必须充分反映队员的心声,代表他们的意愿。少代会提案制度是会议代表履行好自己职责的好办法,由会议代表通过各种方式广泛征询、听取队员们的意见、要求和建议,经过整理归纳,用书面形式提交大会讨论的一种制度。 少代会要对代表们提交的提案给以尽可能圆满的答复。附提案表一份: (五)少代会的决议 少代会的决议是把大会有关决定用书面形式写成意见。少代会的决议必须经过与会代表讨论,表决通过。决议内容要简明扼要。其中可以有对过去一阶段工作的评价,对今后一阶段工作的要求,以及一个时期的活动内容、形式和目的等。 少代会的决议是开展队工作和队活动的指导性意见,大队。中队、小队和全体队员都要积极贯彻、落实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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