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筹立福建师范大学文博附属中学的批复
来源: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 时间:2005-5-17
榕教民[2005]24号
关于同意筹设福建师范大学文博附属中学的批复
福建仁文控股有限公司: 你们《关于筹设福建师范大学文博附属中学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省、市有关民办普通中学设置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福建仁文控股有限公司筹设福建师范大学文博附属中学。筹设校址设在福州市鼓楼区梅峰西路仁文·大儒世家社区内。 二、学校为民办全日制普通完全中学,是从事非营利性教育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实行民办学校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三、学校筹设期间不得招生。 希望福建师范大学文博附属中学(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福建省、福州市关于民办全日制普通中学的设置规定的要求认真做好筹建学校的各项工作,筹设期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三年。筹设期内达到办学设置标准的,按规定程序申请正式设校;逾期未达到办学设置标准的,举办者应重新申报。
特此批复
福 州 市 教 育 局 二○○五年四月八日
主题词:民办教育 学校 筹设 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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