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执行巡课制度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课堂教学行为,巩固优良的教风与学风,后半学期我处将继续执行巡视课堂制度。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巡课目的
巡课目的在于及时发现课堂教学与班级管理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以便与课任教师和班主任交换意见,进行整改。
二、巡课内容
检查学生的出勤情况;检查课任教师的出勤情况和教学状态;检查课堂纪律;检查课任教师是否携带教案授课;检查课堂教学是否存在异常情况等。
三、巡课记录
每次巡课都要做好记录,及时对课堂教学情况进行描述,记录的文字和反映的问题要客观、具体。
巡课过程如发现重大、亟待解决的问题,巡课教师应在第一时间向教务处汇报。
四、巡课教师
由教务处安排教学辅助人员巡课。
五、巡课办法
每天(指白天正课)至少巡课4节,具体巡课节次由巡课教师自定。
六、巡视教师轮值表
星期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姓名 |
王金英 |
廖如江 |
林建平 |
蔡宗明 |
方来金 |
林家锋 |
巡课记录表于当天下午5点前交教务处。
七、《巡课记录表》填写说明
1、“教师出勤”重点关注课前2分钟(预备铃响后)课任教师是否到位。
2、“班级纪律”重点关注学生学习状态(如学生注意力是否集中、课堂气氛是否活跃、互动活动是否充分等)和教师教学状态,以巡课教师主观判断为主要依据,记录以文字描述为主。
3、“随带教案”重点关注课任教师是否随堂携带教案。
福建师大文博附中教务处
200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