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文博中学第六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主题:炫飞自我、逐梦扬威
二、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提高班级课余训练水平,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并发现和选拔优秀运动员参加2011年福州市第48届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学校定于10月21、22日(星期五、六)两天在本校田径场举行福州文博中学第6届校田径运动会。
三、竞赛时间、地点:
2011年10月21、22日在本校田径场举行,如遇雨天,另行通知。
四、参加对象:全体师生
五、竞赛分组
学 生—— 青年组 1994年及以前出生;
甲 组 1995年—1996年出生;
乙 组 1997年及以后出生。
教职工—— 甲 组 男:50岁以上 女:45岁以上(含45岁)
乙 组 男:36—49岁; 女:31—44岁
丙 组 男:35岁以下(含35)岁 女:30岁以下(含30岁)
六、比赛项目:
1、男青年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6公斤)、原地双手前抛实心球、一分钟跳短绳。
2、女青年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公斤)、原地双手前抛实心球、一分钟跳短绳。
3、男子甲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原地双手前抛实心球、跳高、跳远、铅球(6公斤)、一分钟跳短绳。
4、女子甲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原地双手前抛实心球、跳高、跳远、铅球(4公斤)、一分钟跳短绳。
5、男子乙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原地双手前抛实心球、跳高、跳远、铅球(5公斤)、一分钟跳短绳。
6、女子乙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原地双手前抛实心球、跳高、跳远、铅球(3公斤)、一分钟跳短绳。
7、集体项目:男、女4×100米接力、1分钟集体跳绳计数赛(共10人:男5人、女5人,8人跳、2人摇绳、摇绳者男女不限)、10人11足(男、女各5人)。
8、教职工男女甲、乙、丙组(教职工项目另附通知,以通知为准):
(1)甲 组:一分钟篮球投篮、飞镖、击垒、乒乓球投准
(2)乙 组:100米、铅球、一分钟踢毽子、一分钟跳短绳、抱球绕八字跑
(3)丙 组:100米、铅球、跳远、跳高、短绳、800米(女)、1500米(男)
(4)集体项目:拔河赛(男、女各4人),8×50米迎面接力(男、女各4人),
一分钟跳长绳(共10人,跳绳男4人,女4人,摇绳者2人男女不限)
七、报名办法:
1、各班按年龄分组(青、甲、乙)男、女分组报名,有报名参加(以成绩单为准),追加1分,每人限报2项(可兼报集体项目),每项每个组别限报2人,要求严格按年龄组规定报名,防止弄虚作假或冒名顶替,否则以取消有关运动员参加本届运动会比赛权论处,并取消所在班级参加“精神文明”评选资格。
2、各班报名单一律填写一式两份,一份留班级存底,另一份于9月22日下午第七节前送交体育科任老师并汇送体育组,报名单上交后一律不得更改、添补及换人。
3、运动员比赛号码布(15×20cm白色牛皮纸、大号黑色打印字体)由大会发放。
4、凡报名参加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比赛的运动员,应到校医务室作体检,体弱有病者不得报名参加此项比赛。
八、比赛办法:1、比赛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2008年田径竞赛规则》。
2、100米、200米于10月17日下午4点进行预赛。100米取前8进行决赛、200米取前12进行决赛。
九、取名次,计分和奖励办法:
1、取名次:
(1)各项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比赛名次,6人(组)以上项目各取前6名,若比赛不足6人、组(含6人、组),则减1录取,不足(含)3人取消该项比赛(提前通知改报)。
(2)团体奖:以年段、班级为单位,统计团体总分,各年段均取前4名。
2、计分办法:
(1)各项比赛取前6名,分别以7、5、4、3、2、1计分,集体项目加倍计分以14、10、8、6、4、2计分,破校纪录追加5分。名次并列后,累加后平分该名次得分。
(2)凡报名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参加一项追加基本分1分,二项追加2分,集体项目不追加基本分(均以成绩单为准)。
(3)团体总分按各班级运动员在比赛中前6名的得分与基本分得分总和计算,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得分相等,则以各项得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则以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3、奖励办法:获得个人单项、4×100米比赛前3名的运动员发给奖牌,单项前6名发给证书,集体项目前3名发给奖状,各年段团体总分优胜的班级发给奖状。
十、注意事项:
1、参加入场式的师生于10月21日上午7:30集中,各班成四路纵队在行政楼前按要求集中,准8:00举行开幕式。
2、入场式表演,入场队伍要求(附通知)。
3、广播操评比:(每个年段都参加,闭幕式举行)具体要求(附通知)。
4、年段长、班主任要组织好本年段、本班级学生,做好入场式和闭幕式学生队伍的组织工作,在整个竞赛过程中组织本年段、班级运动员做好比赛前的检录工作,以免错过比赛时间,特别是集体项目比赛,并随时关注广播通知。
5、为了体现运动员的精神面貌,并提高运动成绩,运动员比赛时,应一律穿运动衣、裤、鞋(其中参加跑、跳项目的,应穿短袖上衣,短裤)。运动员在参加比赛时,应佩带好号码布.有穿钉鞋的运动员应配短钉参加比赛,如有违反上述规定,发令裁判员应拒绝参加比赛。
6、切实注意安全,听从大会执勤,保卫人员的指挥,非该项比赛运动员一律不得随便进入比赛场地,如果进入,一旦发现按每生扣去班级基本分1分,各年段、班级按指定地点组织观看休息。
7、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坚持实事求是态度,提倡敢于胜利、敢于创新的精神,要求赛出水平,赛出风格、自觉并严格遵守大会纪律、服从裁判、爱护公物、注意卫生。大会结束时,各年级分别评出几个班级授予“精神文明奖”。
8、本规程解释权归属大会组委会,不尽事宜,另行通知。
校运会组委会
2011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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