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新课程表的提示
各处室、年段、教研组、备课组、课任教师、班级:
1、课程安排受到多种因素制约,如学科性质和特点、教师配备、专用场地数、教研和备课时间、连排课程等,都会制约课程安排。全体教师请理解课程安排的特点,并努力共同维护学校课程安排的严肃性。
2、新课程表自2011年9月1日(第1周星期四)起执行,请各处室、年段、教研组、备课组、班级、课任教师及时更新课程表,按新课程表执行。
3、新课程表同步挂在教务处网络硬盘上,可以下载使用。
4、课程表中涉及的课程(含早读课、周一至周五的正课)的调整权归教务处。未经教务处许可并办理规范的临时调代课手续,一律不得擅自变更课程。
学校规定:教师因事请假(或因公请假),需要申请临时调代课的,一律报教务处和分管领导审批后由教务处安排调代课。未经审批同意的调代课,视为私自调代课,当事双方教师均计为旷课并通报全校批评。
5、提出调(代)课申请的教师至少要提前1天将课程临时变更情况告知学生,以便学生做好预习和课前准备工作。相关教师务必要按调(代)课单上注明的时间做好备课工作,及时到岗上课,以免出现塌课、漏课事件。凡有临时调(代)课,教务处同时发放调(代)课单给相应班级的班主任,请班主任协助将课程调整情况提前告知学生,以便学生提前做好预习和课前准备工作。
6、毕业班周末课程、各年级晚自修课程的调整权归年段。教师如需申请临时调代课,请直接与年段联系。并请年段规范办理好周末课程、晚自修课程的临时调动手续。
7、若发现课程表有错误,请及时与郑可晶联系(13705953175)更正。
福州文博中学教务处
201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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