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学生证须知
为了进一步提高教务处办理事务性工作的效率,规范教务处办理事务的程序,提高学生的爱证意识,并防止一人持多证现象,教务处决定从本学期起对学生补办学生证事项进行如下调整:
一、每学期可补办学生证两次,第一次补办时间为国庆后第一周,第二次补办时间为元旦后第一周。各年级具体受理时间如下:
初一 |
初二 |
初三 |
高一 |
高二 |
高三 |
周二上午 |
周二下午 |
周三上午 |
周三下午 |
周四上午 |
周四下午 |
**除上述时间外,教务处一律不受理学生证补办事项。
二、需补办学生证的学生到班主任处(可由班委代为办理,下同)填写《福州文博中学补办学生证信息汇总表》的相关信息。
1.各栏目信息均须完整填写,信息填写不完整的,教务处不予受理。
2.填写信息请使用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字迹要工整清晰。
三、班主任持《补办学生证信息汇总表》到财务处交费(每本工本费5元)。
四、班主任持《补办学生证信息汇总表》和交费凭证,附相应学生的照片(一寸照片一张,黑白或彩色均可,相片背面须注明学生姓名和所在年级、班级),在指定时间到教务处办理。
五、各班级均在当周周五上午到教务处领取补办好的《学生证》,逾时不候。
六、从本学期起,每位同学的《学生证》每学期原则上只允许补办一次,请同学们爱护并保管好证件。
福州文博中学教务处
201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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