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高考,考生考后须知
一、外语口试
凡有意报考外语或对外语有特殊要求的专业(由省高招办在2010年福建招生资讯中公布院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时加以注明)的考生,应于6月9—10日向班主任提出外语口试申请并按规定缴交口试费。
口试日期全省统一定在6月23-25日。
考生参加口试须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的口试预备室内。考生具体的口试时间、地点届时另行通知。考生参加口试须随带准考证,身份证。允许考生携带复习资料进入口试预备室,但复习资料不得带入口试考场。
二、志愿填报
1.考生填报志愿安排在成绩通知考生本人和各类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之后进行,具体时间(包括各批次征求志愿时间)和办法由省高招办另行发布。根据省招委会决定,普通高校招生所有科类、所有批次都实行网上填报志愿,不再需要考生手工填涂志愿卡了。考生应凭自己的帐号和密码登录省高招办指定的网站填报各批次的志愿。
2.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登录省高招办指定的网站填报志愿,逾期不予补报。考生在志愿填报前应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以及省招委会公布的招生规定和省高招办公布的志愿填报有关注意事项,主动向当地高招办工作人员咨询有关招生事宜后,按有关规定和要求选择报考学校和专业。考生务必认真选择、细心核对,确保志愿信息真实、准确。因考生本人志愿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高校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和体育类招生均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改革。文史类、理工类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范围为本一、本二、本三、高职(专科)批的常规志愿(即“第一志愿”)及这四个批次的征求志愿。本科提前批和专科提前批由于面试成绩不通用以及各院校录取标准不一致等原因暂不实行“平行志愿”。艺术类的所有批次[即艺术类单独提前批、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均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分为单独提前批、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三个批次依次进行。体育类所有批次[即体育类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均实行“平行志愿”。
4.与去年不同的是,今年高职高专批增设6个征求志愿,录取工作结束后,不再组织高职高专批补录。考生须对照体检结论,参照《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凡不符合院校(专业)身体要求的考生,不得填报该院校(专业),以免影响录取。
5.音乐、美术、体育类(文科)考生,除了可以报考本类别院校(专业)外,还可以兼报文史类其他院校(专业);音乐、美术、体育类(理科)考生,除了可以报考本类别院校(专业)外,还可以兼报理工类其他院校(专业)。其余类别之间不得兼报或跨报。
6.特别提醒:考生的成绩、排名、志愿、录取等信息都不公开发布,只在考生本人的帐号内操作,其他人看不到。因此考生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帐号、密码,注意保密,以免信息泄露或造成损失。
三、提前批第一志愿报考军校(含国防生)考生
1.6月15-20日,拟报考军队院校(含国防生)志愿的考生自行到户口所在县(区)的人民武装部办理政审手续。提前批第一志愿有意向报军队院校(含报考国防生)的考生,都应参加由省高招办和省军区招生办共同组织的军队院校招生面试和体检。考生应及时到当地人武部领取盖有政治考核合格结论的《政治考核表》,并自带合格《政治考核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体检。
2.面试、军检的时间安排:6月30日上午;面试点设在省军区老干部活动中心(福州市铜盘白龙路2号〈白龙宾馆〉);体检点设在省军区机关医院(福州铜盘白龙路3号,白龙宾馆向前100米);考生须严格按照明确的时间节点参加面试、体检,若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参加,可参加7月4日下午的面试、体检,逾期不再组织。
3.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报考军队院校要求。
4.考生报到时须持准考证、学生证和3张1寸正面半身免冠同底版近期相片。
四、报考公安院校考生
1.考生填报公安院校本科专业志愿应填写在本科提前录取批次栏内,填报公安院校专科专业志愿应填写在专科提前录取批次栏内,具体办法由省高招办制定。
2.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的考生须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面试和体能测试(其中报考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和公安海警学院的考生参加面试、军检,无须参加体能测试;公安海警学院航海技术和轮机工程技术专科专业定向生不参加面试、军检)。
3.参加面试的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政审表》和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相片2张,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填报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志愿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面试者,作放弃志愿处理。
4.面试对象:对报考公安院校的第一志愿线上考生,按公安类男、女和文、理招生计划的5倍数确定面试考生名单,由省高招办负责通知考生参加面试。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执行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5.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本科专业面试时间:7月6-7日。公安海警学院、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南京森林警察学院专科专业面试时间:8月7-8日。上述院校面试地点: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福州市鼓楼区福飞路106号)。
6.面试工作按面试、体能测试顺序进行,当场公布结果。面试不合格者,不安排参加体能测试。考生对测试结果如有疑义,应当场向在场值班的监察人员提出。考生的身体条件须符合报考公安院校的要求。
7.政审:报考公安院校的考生在填报公安类志愿后,须主动向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安局(分局)政工部门或辖区派出所索取《政审表》,也可从省公安厅人事训练处网页“表格下载”专栏中下载或从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www.fjgat.gov.cn)下载《政审表》,并到户口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进行政审。《政审表》由政审单位密封后交给考生带到面试点。
五、6月25日左右,向考生公布成绩。
六、高校录取时间:7月6日至8月底前。
1.在各批次常规志愿录取后,省高招办将把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或者完成原执行计划后又追加计划的院校(包括最低录取分数和特殊录取条件等)以及预科班、预科专业等招生计划再次向社会公布,面向未被录取的考生征求志愿。征求志愿时,所有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相关院校志愿(含政策性降分)。
不过要提醒考生的是,征求志愿的时候也不可以乱填报。因为高招办规定,投档时如属已完成计划后又追加的招生计划,考生投档分必须高于相关高校常规志愿录取时的最低录取分数方可被投档。
2.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批次,经过生源情况预测和投档比例的协调后,部属及其他省外高校原则上按执行计划的105%投档;省属高校原则上均按执行计划的100%投档。
3.征求志愿录取结束后,如仍有高校未完成招生计划,则由高校提出申请,经省高招办同意后可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民办高职高专院校可在线下50分)以内降分录取征求志愿填报该高校的考生。降分录取时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降分,投档比例为1:1。
七、考生被录取后领取纸质档案时间与办法
1.考生被高校录取后,随带高校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校部事务处提取纸质档案(纸质档案须经工作人员密封并加盖区高招办的档案密封章)。被本科层次民办学校和独立学院录取的考生还须领取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
2.考生到被录取的高校报到,须随带纸质档案前往。
3.考生领取纸质档案时间从8月10日开始(具体时间安排由校部事务处负责告知)。
4.被省内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被军事院校录取的考生,按征兵入伍规定办理;被省外高校录取的考生,入学时由考生根据自己的意愿是否户口迁移手续。
5.考生领取纸质档案后,不得私自拆封,否则责任自负。考生因各种原因未到录取学校报到的,应于当年12月底前将纸质档案原封不动交回校部事务处统一保管。
七、重要提示
1.高三年段(班主任)须建立可靠的考生联系方式,以便高考后考生参加外语口试,军队与公安院校体检、面试、政审,网上填报志愿等工作时通知考生。
2.各项工作时间安排如有变动,请以届时通知为准。
3.考生在办理与高考相关的各项工作中,如果无法及时获取帮助,请联系教务处。
教务处联系电话:0591-83738505(固定) 15960059704(林家锋)
福州文博中学教务处
2010年6月12日
2010年高考考后工作日程安排
1、6月11日至25日,进行高考评卷。
2、6月25日左右,向考生公布高考成绩。
3、6月26日之后,组织开展填报志愿的咨询服务活动。
4、6月26日开始,组织考生分段填报志愿,省高招办已专门编印了《平行志愿解读》和《考生填报志愿须知》,供考生参考。
5、7月1日左右报考军队院校和公安院校的考生进行军检、面试等。
6、7月6日左右,录取工作开始。
7、8月底前,今年录取工作结束(此后不再组织补录)。
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填报志愿时间
序号 |
志愿 |
网上填报时间 |
1 |
1.艺术类、体育类本科批次志愿
2.文史、理工本科层次特殊类型招生志愿(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 |
6月26日开始~6月28日18时止 |
2 |
1.文史、理工本科提前批志愿
2.文史、理工本科一批志愿 |
6月29日开始~7月 3日18时止 |
3 |
体育本科批征求志愿 |
7月12日8时开始~7月12日18时止 |
4 |
文史、理工本科提前批征求志愿 |
7月13日8时开始~7月13日18时止 |
5 |
文史、理工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志愿 |
7月13日8时开始~7月23日18时止 |
6 |
艺术类本科批B征求志愿 |
7月15日8时开始~7月15日18时止 |
7 |
文史、理工本科一批征求志愿 |
7月19日8时开始~7月19日18时止 |
8 |
艺术类本科批C征求志愿 |
7月22日8时开始~7月22日18时止 |
9 |
1.文史、理工高职(专科)提前批志愿
2.高职单招类志愿 |
7月28日开始~8月4日18时止 |
10 |
文史、理工本科二批征求志愿 |
7月29日8时开始~7月29日18时止 |
11 |
艺术类、体育类专科批次志愿 |
8月1日开始~8月7日18时止 |
12 |
文史、理工高职(专科)批志愿 |
8月1日开始~8月12日18时止 |
13 |
文史、理工本科三批征求志愿 |
8月5日8时开始~8月5日18时止 |
14 |
1.体育类高职(专科)批征求志愿
2.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征求志愿 |
8月12日8时开始~8月12日18时止 |
15 |
高职单招类征求志愿 |
8月13日8时开始~8月13日18时止 |
16 |
文史、理工专科提前批征求志愿 |
8月14日8时开始~8月14日18时止 |
17 |
文史、理工高职(专科)批第一次征求志愿 |
8月20日8时开始~8月20日18时止 |
18 |
文史、理工高职(专科)批第二次征求志愿 |
8月22日8时开始~8月22日18时止 |
提示:高考后,外语口试、查询成绩、填报志愿、面试、体测、查询录取、领取档案等工作均由考生自主完成,且有多项工作只能在网上(个人帐号)办理。请考生务必留意省高招办发布的各项通知,并及时办理相关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