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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考风考纪教育材料
作者:佚名    教务处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6010    更新时间:2010-4-19

 

考前,请班主任安排专项时间,对考生进行完整的考风考纪教育。

福建师大文博附中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为严肃考试纪律,维护考试的权威和信誉,促进福建师范大学文博附属中学办学目标和学生培养目标的实现,对违反考试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理:

一、考生必须按时进入考场,迟到15分钟以上者(英语科迟到者)取消考试资格。考试尚未结束,考生不得提前交卷,否则视同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二、考生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考试作弊,该科考试成绩以零分处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

1、考场内喧哗、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手势。

2、携带通讯工具或未经许可携带电子产品进入考场。

3、开考信号未发出,就开始答题。

4、夹带与考试相关的资料(书籍、笔记、便条等)进入考场。

5、偷看与考试相关的资料。

6、偷窥他人试卷,抄袭他人答案。

7、帮助他人作弊。

8、偷换答卷。

9、替考或找人替考。

10、故意撕毁试卷或将卷、卡带离考场。

11、扰乱考场秩序,影响他人答题。

12、不服从监考员指令。

13未经监考员同意在考试过程擅自离开考场。

14、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

15有其他严重违反考场规则行为者。

福建师大文博附中班主任考务常规工作

为保证考试顺利进行,请班主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在本班宣读《考生守则》和《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

2、公布本班学生所在的考场、座位号(详见教务处下发的《考生座位表》)。

3、组织考生熟悉考场、座位,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4、考场桌椅按规定座位数,单人单桌,适当拉开行距和列距排放,剩余的课桌椅整齐排放在教室后沿(靠教室后黑板),教室不能上锁,教室内外卫生符合清洁标准,德育处照常进行检查评比。

5、清空考场内桌子、讲台桌的抽屉,督促学生带走书等个人物品。

6、考试期间每间教室仍然安排值日生,保持考场的整洁卫生,德育处照常进行卫生检查。

7、考试期间,早读课暂停。通学生、寄午生暂停晚自习,寄宿生照常进行晚自习。

8、考试成绩公布后,填写《学生成长手册》,将学生成绩反馈给学生本人与家长,及时奖励优秀学生。

福建师大文博附中考生守则

一、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和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破坏考场的考试设备。

二、开考前15分钟,考生凭校徽,进入规定的考场。

三、考生入场,除2B铅笔、蓝(黑)色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擦外(开卷考试等有特殊规定的科目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耳机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考生在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四、考生进入考场后,要对号就坐,不得擅自调整座位。

五、考生领到卷、卡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考生信息。开考信号发出前,考生只能浏览试卷,不得答题;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考生只能使用蓝(黑)色签字笔答题,铅笔用于作图题。

考生答题的字迹必须端正、清晰,保持卷面整洁。

五、考生不得在卷、卡的密封线内或草稿纸上答题。

六、考生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楚时可举手询问,监考员应当众给予答复。如果考生的问题涉及试题内容,监考员不予回答。

七、每科开考15分钟(英语科开考后)后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八、保持考场安静,严肃考场纪律。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左顾右盼,不准打手势,不准做暗号,不准夹带、传递纸条,不准偷看、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答案,不准接传答案或者交换答卷。对违反纪律者,该学科成绩以零分计算,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九、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原则上不准上卫生间。如确实需要上卫生间,须报告监考员,由监考员联系场外巡视员护送学生前往。

十、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必须根据监考员指令,立即停笔,将试卷、答题卡反扣于桌上,起立,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带走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准在考场外逗留(不得停留于警戒线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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