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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部公示教师学期绩效考核奖励的说明
作者:zkj    教务处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893    更新时间:2010-2-25

 

关于内部公示教师学期绩效考核奖励的说明

 

全体教师:

根据新颁布的《福州文博中学学期教学绩效考核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我处已核算完成全体教师20092010学年上学期的绩效考核奖励。

现将具体情况现进行内部公示,并说明如下:

1、学期教学绩效考核结果,不单作为发放绩效考核奖金的依据,还应当作为教师定级、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等各项评价工作的依据。

2、初一、初二部分学科参加市区民办校联考,与考的多数学科平均分名次无后退或平均分差距无拉大,按《办法》核算奖励;个别学科平均分名次垫底,但平均分差距并无拉大,且新的《办法》尚有不完善之处,也予以核算奖励。

3、高一、高二多数学科参加市模块统考,市统考成绩尚未发布,因此不核算《办法》第11条第③款规定的相关内容。

4、高二会考除理科历史外,其它学科均一位教师任教全年级,学期绩效考核奖励直接按《办法》第7条核算。理科历史成绩未发布,个人业绩系数直接以1替代。

5、初、高三市质检,部分学科参加网络统一阅卷,绩效考核均按《办法》核算。

6、《办法》第10条的①②款、11条的④款不归我处核算,由校部事务处认定。

7、新颁布的《办法》,有以下条款: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

①教学个人绩效系数低于0.6的。

②参加校际联考,与之前同一类型的考试相比,年级平均分名次后退的学科。

③参加市统考,年级平均分低于市总平均分的学科。

④一学期中,病假超过10天(含)、事假超过6天(含)的。

内部公示时间:33日(周三)—— 5日(周五)。

内部公示地点:三楼会议室。

课任教师如果对数据有疑问,请查阅学校发布的《福州文博中学学期教学绩效考核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也可以直接到我处咨询。

 

 

福州文博中学教务处

201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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