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大文博附中2006级初一新生入学水平考试评卷办法
1、评卷时间
8月19日下午2:30---5:30,晚上6:30---9:00。 规定时间外不开展评卷工作。
2、评卷地点
语文科:语文教研室 数学科:数学教研室。规定地点外不开展评卷工作。
3、评卷机构
评卷组长:林家锋 卷务组成员:张玉双、赵 燃
语文科评卷组长:苏贤龙 成员:邱 琼、邱 瑜、林碧莲、王 婧
数学科评卷组长:吴晓平 成员:候素芳、王成栋、林孟泉、林海莺
4、评卷以学科为单位组织,实行学科评卷组长负责制。学科评卷组长职责:召集成员、领取试卷、分题、研讨参考答案、确定评分尺度、组织评卷、返还试卷、登记出勤、组织统分、组织登分等工作。
5、首次评卷前,组长务须组织本组成员学习、熟悉本办法内容。
6、每次评卷时,组长到教务处领取试卷,清点份数,并由组长于当天下午、晚上的规定时间内将试卷送回教务处。
7、每个评卷时段内,评卷组成员均须准时到位,组长记录出勤情况。评卷工作结束后,组长向教务处反馈评卷组成员出勤情况,如发现评卷组成员缺席、迟到、早退的,由教务处进行处理。
8、实行流水评卷,组长须综合考虑分给每位成员的题量、分值(以均衡为佳)。
9、凡主观题,组长均须组织评卷教师进行试评,以最大程度减少评卷误差。
10、作文卷须由两位教师参与评分,分差控制在许可值范围内的,取平均分,分差超出许可值范围的,由两位教师商定评分,分差许可值由语文科评卷组自行确定。
11、统分工作实行复核制。教师甲统分后,将总分登记在卷首总分栏处,签上姓名中的一个字以示负责。组长须指定教师乙对教师甲的统分进行复核,复核后,教师乙签上姓名中的一个字以示负责。
12、登分工作由3位教师参与,人员由组长指定,1人报分,1人登分,1人复核。登分完毕后,以上3位教师均须在《成绩登记表》上签字以示负责。学生成绩报到教务处后,无重大误差的,一律不予更改。
13、评卷结束后,学科评卷组长于19日晚10点前向教务处报送学生成绩,同时将学生试卷送还教务处,以备教务处编班,不得延误。
14、评卷用品含评卷教师用卷、标准答案、评卷用笔、成绩登记表(以考场为单位,用于填报学生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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