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务处工作职责
教务处是在校长、教学副校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的综合职能机构,负责管理、协调全校的教学类工作。主要工作职责是:
1、组织教研组、备课组制定本学期实施性的教学、教研、集备工作计划,制定并完善各种教学规章制度和教学奖励方案。
2、下达教学任务,检查教学、教研、集备工作计划的实施情况,提出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意见和办法,落实提高教学质量的各项工作措施,组织和安排全校性的教学类活动。
3、编发全校课程表,统筹安排教学进程,协助教研组和年段组织教学、实验操作及学科竞赛等教学活动,负责临时调课工作。
4、计算教师工作量,提出关于结构工资的改进方案。
5、负责学校的教学管理、教研管理、集备管理、考务管理、成绩管理和学籍管理等工作,负责教学统计报表的报送工作,参与招生、入学考试等工作。
6、收集并整理与教学有关的各种资料,管理各项与教学有关的档案。
7、做好对教师的业务考核工作,制订教师进修、继续教育方案。
8、提供教学用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参考资料,做好教材的征订、发放工作。
9、统筹安排全校教室,管理全校实验室、图书馆、教研室和备课室。
10、负责教学、教研方面的文印工作。
二、教务处长、副处长岗位职责
1、在校长、教学副校长的领导下,组织教学工作计划和有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协调平衡各教研组、备课组以及各年段的教学工作。
2、主持教务处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教务处工作计划,会同教研组、备课组制定并组织实施教学、教研、集备工作计划,并检查各项计划的执行情况。
3、主管日常教务行政工作,定期召开教学工作会议,检查、考核教务处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完成情况,及时对处员的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4、管理全校课程表,统筹全校的教学进度,领导教研组和年段组织教学、实验操作及学科竞赛等教学活动,负责临时调课工作。
4、、参与做好教师的业务考核、业绩评估工作,审核教师工作量及各种教学津贴。
5、参与拟定全校教师的资格培训、继续教育计划,提出教师进修、晋级、辞退的意见。
6、组织实施全校性的教学类改革活动,针对教学类方面的工作向教学副校长提出建设性意见。
7、根据学校教学需要,将每学年(期)需聘用的教师科目、人数报送学校,并确定任课教师的教学任务(任课安排)。
8、负责安排好每学期的考查考试、补考等考试的考务工作。
9、负责全校学生的学籍管理和全校学生的升级、留级、休学、复学、退学、转学、毕业与结(肄)业的资格审查。
10、负责教材教辅材料的审定工作,审批需打印的教学类资料。
三、教务员岗位职责
1、做好教材教辅征订工作、考试考务安排工作、课表编排工作和学籍管理等工作。
2、负责教学、教研、集备等教学类工作的档案管理,各项档案资料做到布置、收发、整理、汇总、统计、存档等有条不紊、规范有序。
3、安排单元、期中、期末考试,统计并汇总各学科期中、期末考试学生的考试成绩及质量分析,负责全校学生成绩的管理,期末协同班主任填报学生档案成绩。
4、汇总补考学生名单、学科,组织补考工作,提供毕业生名单上报领导审批后,将历届毕业生基本情况存入档案。
5、负责教学文件的收发,处长安排后通知相关教师,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6、按时上、下班,遵守学校考勤制度;做好内务管理,保证教务处整洁有序;不断提高业务素养,更好地服务于教学、教师和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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