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 州 教 育 学 院
关于做好二○○九年初中英语口语、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
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考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师进修校、市属中学(民办中学):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精神,以及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决定从2006年开始,我市课改实验区的初中毕业考试将增加英语口语、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以及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的考查内容的要求,考查结果将作为初中毕业和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现下发2009年各学科考查方案及具体要求,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各校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落实。
(一)考查内容
英语口语、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
(二)考查办法
1.各县(市)区教育局、教师进修校和初中学校要成立初中毕业生学科考查评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应由分管领导、学科教研员或教研组长等5人以上组成,负责制定评定实施方案,指导、监控学校的评定工作,接受投诉和举报,纠正评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各校组建学科评定小组,组织学科命题和成绩评定等工作。根据各学科考查方案和题例,自行命题,按全市统一确定时间考查,并做好考务工作。
3。各县(市)区教育局和教师进修校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查、监督和巡视,促进学校相关学科毕业考查工作的落实。
(三)考查时间
1.4月25、26日进行英语口语考查;
2.5月9、10日进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考查;
3.5月18—22日进行初二年段信息技术考查;
4.综合实践活动由各校根据要求进行考核,并于4月底前完成。
(四)成绩评定
1.成绩评定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第。
2.建立公示制度。评定结果应在班级或学校公布,并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听取教师、学生和家长的意见,接受监督。
福州教育学院
二○○九年二月
点击下载:《福州市2008年初中英语口语、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及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考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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