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文博附属中学
传染病疫情上报制度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按市卫生局要求,经研究决定,建立福建福建师大文博附属中学传染病上报隔离制度,内容如下:
1、班级内发生传染病,班主任在第一时间报医务室,上报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及联系方法、所患疾病、发病日期、诊断单位。
2、教工发生传染病,学科或部门负责人在第一时间报医务室,上报内容同1。
3、医务室在接到班主任、学科部门负责人上报疫情后在第一时间上报市疾控中心,根据疾控中心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并向党政办,学生处汇报。
4、传染病患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实施办法》进行隔离治疗,传染期内不得复课复工。
5、对于班级或科室内发生疑似传染病的,班主任、部门负责人在第一时间报医务室,由医务室进行现场调查,确有传染病可能的,同3进行处理。
6、对于瞒报,谎报,漏报,迟报及其他人为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相关法律及规定有关责任人将被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及追究有关法律责任。
附:传染病名
鼠疫、霍乱、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爱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猩红热、修行性出血热、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布鲁氏菌病、炭疽、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流行性乙型脑黑热病、疟疾、登革热、肺结核、血吸虫病、丝虫病、包虫病、麻风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新生儿破伤风、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
福建师大文博附属中学
2006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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