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膳食委员会章程
作者:hqc    后勤处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5409    更新时间:2006-12-8

福建师范大学文博附属中学膳食委员会

 

为了更好地为广大同学服务,我校德育处、后勤处成立了膳食委员会,名单公布如下:

    长:  陈艺生

长:  林善光    林韵平   张保平

    员:  吴素莲    朱丽琴    洪兰英      

教师代表:  孔凌云    林孟泉    曹立飞    李树杏

学生代表:  郑庆玲    高信曦           

宗旨

本委员会工作宗旨:代表同学、服务同学,作为广大同学膳食方面的代言人。

工作职能

1 、宣传膳食工作情况,反映学生对食堂工作的意见;参与处理员工与学生的矛盾;
2
、通过定期的卫生、服务态度、物价检查和其他方式,督促食堂提高管理水平,办好膳食;
3
、宣传文明就餐;维持就餐秩序,开展食堂与学生共建文明食堂和互尊、互爱、互助活动。
4
、弘扬饮食文化,宣传科学饮食的信息。
1、监督(饭菜价格、份量、卫生、员工服务等),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饮食服务部反映。 2、沟通广大同学与饮食服务部的信息,反映广大同学建议,意见和要求,维护同学们的合法利益。
3、协调广大同学与饮食服务部的关系,缓和矛盾冲突。
成员的权利义务:
1 有对本委员会讨论、建议和批评权利;
2 有提名、被提名的权利;
3 有了解本委员会信息和有关资料的权利;
4 有遵守本委员会章程,执行决议的义务。

   原则

1 在校领导、德育处、后勤处指导下开展工作。
2 以广大同学为动力源泉,依靠广大同学,发动广大同学参予膳食管理工作,自觉维护同学们的切身利益。
3 对饮食服务部的问题要有理、有利、有节地交涉,又要多加鼓励饮食服务部,与饮食服务部建立良好合作关系。

工作守则
1、开会必须准时,工作时要佩戴有效证件,要求态度认真、实事求是、公私分明。
2、对工作表现差、不负责任者按情节轻重予以警告、通告、撤职等处分。

3、在与同学打交道时必须礼貌待人、耐心听取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向同学介绍本委员会,对同学们的疑问作力所能及的解答。要注意到本人的形象直接影响着本委员会的形象。在与饮食服务部打交道的时候,必须以礼相待,提出意见和建议必须以理服人,不准无故接受饮食服务部的请客
4、本委员会是一个协调性部门,对成员的协调能力、策划能力有一定的要求,各位成员要不断通过实际工作学习,向书本、向自己的同学学习,逐步提高自我的心理承受力、协调公关能力以及策划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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