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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期党员学习材料
作者:佚名    党支部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4014    更新时间:2010-12-13

〖创先争优中心组材料〗

   

沿着正确政治方向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三论牢牢抓住历史机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政治制度、走什么样的政治发展道路,归根结底取决于这个国家最广大人民的意志,取决于这个国家的具体国情和历史文化条件。

  新中国成立60多年,我们对于走什么样的政治道路,早已有了明确的回答。这条道路,凝聚着几代人的艰辛探索,积累了近代中国百余年历史经验,顺应了时代的潮流和人民的愿望。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在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再次强调这条政治道路的重大意义。这是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出发的重要战略部署,是我们牢牢抓住历史机遇、奋力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根本政治保证。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早在1979年,我们党就明确提出要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之后一直强调,我们实施的改革是全面改革,包括政治体制改革。30多年来,政治体制改革作为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始终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深化,始终随着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的提高不断深化,始终随着时代不断变化的主题不断深化。政治体制改革不断推进,激发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创造性、积极性和主动性,保持了党和国家活力,扩大了社会主义民主,健全了社会主义法制,促进了我国人权事业,有力地促进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提供了制度支撑和法治保障。

  回顾30多年改革开放历程不难发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上,围绕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治,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步伐从未停歇。我们顺应经济社会发展变化、适应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我们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我们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依法行政,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统一、尊严和权威。

  从党的领导体制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到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的实践;从大刀阔斧地推进机构改革,到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行政管理体制;从废除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到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从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到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从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到建立和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汇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大潮,推动社会主义中国不断创造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

  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评价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政治结构是否正确,关键看三条:第一看国家的政局是否稳定,第二看能否增进人民的团结、改善人民的生活,第三看生产力能否得到持续发展。这一重要论断深刻揭示了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辩证关系。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国家面貌发生的历史性变化充分证明,我们实行的政治制度符合我国国情,具有强大生命力。

  不断深化的政治体制改革,赋予社会主义制度新的生机活力,进一步发挥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既能广泛发扬民主,又能实现高度集中;既能切实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又能最大限度地集中社会资源、提高国家效率。九八抗洪,汶川地震,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在关键时刻、重大时节,正是社会主义制度政治优势,催生了全国各族人民团结一心众志成城的强大合力,使我们能够昂然战胜自然风险的挑战、经济危机的冲击、政治风波的考验,使我们能够圆满组织、成功举办各种重大国际活动,在中华大地创造奇迹。

  对于这一点,即使是一些西方学者也不否认。可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发展成果,为人类政治发展和政治文明提供了重要经验。那种认为改革开放30多年,经济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政治体制改革严重滞后的看法既有悖于客观规律,也不符合客观事实。

  当然,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一个不断发展、不断完善的过程,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不可能一蹴而就。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无论是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相比,还是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新要求相比,仍有不足和弊端,依然需要不断改革和完善。

  经过30多年的改革探索,我们在政治体制改革方面积累了宝贵经验。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加奋发有为地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我们有必要认真总结和长期坚持这些来自实践、符合规律的成功经验。这些经验最为核心的一条,就是要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只有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才能有力保证政治体制改革目标的实现,为党和国家兴旺发达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领导。深化政治体制改革,要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政治体制改革不是要削弱而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不是要抛弃而是要有利于巩固党的领导,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使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完善同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方式的完善同步推进,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制度。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最终目的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更好地发展社会生产力,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充分发挥我国政治制度对发展人民民主、保障国家统一和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优越性。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在坚持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前提下进行,而不能背离我国社会主义制度。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我们党和人民在深刻总结长期实践正反两方面经验的基础上,在中国的历史和现实环境中确立起来的,是我们党和人民尊重国情、尊重历史的正确选择。我们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走自己的路,决不能照搬西方政治体制模式,搞多党轮流执政和三权鼎立那一套。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循序渐进、扎实推进。在我们这样一个十三亿人口的大国搞政治体制改革,必须从实际出发,与我国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发展相适应,与经济体制改革相适应,与我国历史条件、经济发展水平、文化教育水平相适应,有秩序、有步骤地展开,决不能脱离实际、超越阶段,更不能华而不实、空喊口号。

  走自己的路——这是中国在饱经沧桑、历经磨难之后认识到的真理,也是中华民族面向未来、壮大发展的指南。牢牢抓住历史机遇,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不断发展具有强大生命力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我们完全有信心有能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人民日报2010-10-27文章)

 

【义务教育怎样均衡发展】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归根到底是要解决义务教育发展中的差距悬殊问题,要尽量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校际之间、群体之间的义务教育发展差距。目前,这些差距的表现主要有三:1、中西部地区的部分农村学校办学条件较差,全国基础教育质量不平衡。2、城市乃至乡镇中小学趋于两极分化,导致“择校生”现象愈演愈烈。3、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义务教育保障不足。

  如何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主要途径是加大教育投入,尤其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教育投入、加大对薄弱学校的教育投入,根据均衡发展目标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就全国范围而言,主要应加大对中西部广大农村地区特别是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中小学基础教育的投入,改善其办学条件,提高这些学校的师资水平和管理水平。

  完成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这一光荣而又艰巨任务的第一责任人是各级政府,政府的责任主要是筹措到足够的教育经费,并督促检查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充分用好这些教育经费,使经费发挥最大使用效益。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主要实施者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其责任应主要是“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此外,改造薄弱学校、保障弱势群体子女享受同等义务教育待遇,也是教育行政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还有,推进义教均衡发展中必然出现一些难点问题,如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与高中教育衔接问题,也都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的难点问题,教育行政部门只能一马当先、主动作为。

  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主战场在学校,学校管理者和教师亦是这场战斗的主力军。薄弱学校奋起直追,先进学校帮扶薄弱学校,区域内中小学校长合理流动,发达地区学校与贫困地区学校结对发展,最后都要依靠学校管理队伍和教师队伍来完成。广大教师(学校管理者也是教师队伍中的一部分)崇高的使命感、高尚的师德、高度的责任感和对学生一视同仁的爱心,更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最后冲刺力。

均衡发展要注意几个关系

  我国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将长期存在并同时决定着包括基础教育在内的教育不平衡。故未来的10年内,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也只能是相对(过去)而言的、适度的、大体的,“基本均衡”应是2020年前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状态目标。在达成“基本均衡”的状态目标进程中应注意处理好如下三个关系。

  1、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三者之间的关系。概括地讲,政府主要责任是筹措足够的经费给教育部门;教育行政部门的责任是组织实施,把政府给的经费变成优质教育资源和普遍良好的办学条件;学校是执行者,具体落实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措施和下达的任务,把优质教育资源转化成上乘的教学质量,培养出全部合格的学生。虽然三者在社会身份上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但就共同完成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这一任务而言,实质也是一种分工合作的关系。政府在上面管宏观,教育行政部门居中管中观,学校为基层管微观。上对下有自然的“查”和“促”功能,下对上也有自然的“要”(争取支持)和“报”的义务。“上”要注意不越界、不乱作为;“下”切忌被动坐等、小团体主义。上下级政府、上下级教育行政部门之间,亦同样有分工合作关系。

  2、均衡发展与尊重教育规律的关系。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能违背办学规律、教学规律、人才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方能让禀赋各异的每个学生都得到较好发展。因地制宜,切忌千校一面。校长能力不同,教师才艺各异,十根手指有长短,关键在分工合理。用人所长,让每位校长每位老师都站在最适合自己的岗位上,义教均衡发展何愁不能实现!重点学校可以取消,但特色学校不能不办;重点班不能要,但实验班不能不设。现实中的复杂性在于,特色校成了变相的重点校;实验班成了变相的重点班。如何名归实致?是教育的研究者、管理者、实践者共同面临的课题。

  3、均衡发展与鼓励先进的关系。均衡发展不是“劫富济贫”,而是“扶贫济困”;不是削高填低,而是让先进的更先进,后进的赶先进。讲均衡发展不能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不能牺牲公平求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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