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福州市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0〕12号)、《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关于在全省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办〔2010〕24号)、《关于印发<全省学校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委教组〔2010〕7号)和《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转发<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关于在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榕委办〔2010〕52号)精神,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现就在全市教育系统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办人民满意教育,服务海西建设”为主题,以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方向,以“海西应先行、福州走前头、教育创一流”为实践载体,紧紧围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发布实施,坚持从本地本校实际出发,巩固和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成果,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和其他经常性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师生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努力实现组织创先进、党员争优秀、群众得实惠。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达到以下目标要求】
(一)推动科学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全市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履行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以及我市教育系统科学发展规划、思路、举措;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解决影响和制约学校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构建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认真学习《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强化学校内涵建设,不断提高教学、科研、管理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促进校园和谐,创社会信赖的学校。全市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及时了解师生思想动态,积极引导,凝聚人心,促进校园人际和谐;大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师德师风教育,不断巩固师生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推动形成良好校园风气;主动排查矛盾纠纷,做好释疑解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工作,坚决维护校园安定稳定;在重大突发事件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决捍卫国家、学校和师生利益。
(三)服务师生群众,建人才成长的高地。全市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大力弘扬古田会议精神,突出学生在育人中的主体地位,教师在办学中的主体地位;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关注师生、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参加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不断提高解决师生、群众实际困难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改进干部的思想和工作作风,进一步融洽师生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学校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着力建设有利于师生成才的体制机制。
(四)加强基层组织,筑凝心聚力的堡垒。全市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要创新工作模式,优化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改进活动方式,积极推进学校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把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强战斗堡垒,把学校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成为高素质的带头人队伍;健全以基层党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团体和组织建设工作机制,激发各类团体和组织参与学校建设的内在动力。
二、主要内容
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引导基层党组织履职尽责创先进,广大党员立足岗位争优秀。
(一)“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
教职工先进基层党组织“五个好”要求是: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党组织负责人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得到党员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管理严格,学习培训落实;党员发展规范有序,党员队伍结构合理;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基层党组织与基层单位关系协调,民主自治机制健全完善,党务公开、事物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本单位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党员师生群众工作环境、学习条件、生活质量持续改善。五是群众反映好。党员干部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工作措施符合群众意愿,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群众满意;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师生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学生先进党支部“五个好”要求是:一是支部班子好。党支部班子健全,积极做好学生党员的培养、发展和教育工作,善于团结、带领青年学生共同进步。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政治素质高、是非观念强、精神面貌好,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活动开展好。经常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富有教育意义的支部活动,支部建设充满活力。四是制度落实好。认真落实党组织工作规章,坚持“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党组织生活正常有序,党员管理严格到位。五是作用发挥好。能较好地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积极推动班风、学风和作风建设,在学生中具有较强的感召力。
(二)“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严格遵守党章规定,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努力做到“五带头”。
教职工优秀党员“五带头”的要求是: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参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新知识新技能,学习力明显提高,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创新创业的模范标兵。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具有较强的执行力和实践力,善于团结协作,勇于承担急难险重的工作任务,工作业绩在所在单位名列前茅,在本市教育系统内能起到标兵和示范带动作用。三是带头服务师生。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增强服务意识,积极帮助师生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师生群众正当权益。四是带头遵纪守法。有较强的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对党忠诚,严于律己。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生活情趣健康;树立良好师德,恪守学术道德,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学生优秀党员“五带头”的要求是:一是带头努力学习。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向社会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努力成为学习榜样;二是带头立志成才。具有远大的理想和强烈的成长成才意识,刻苦钻研,勇于实践,不断提高自身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争做成长成才表率,带动同学共同进步;三是带头服务师生。宗旨意识强,尊师友生,全心全意为集体、为师生服务;热心社会工作,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各项活动及工作中表现突出;四是带头遵纪守法。组织纪律观念强,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积极主动维护校园稳定,争当文明守法好学生;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发扬艰苦奋斗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正确的荣辱观;正义感强,敢于同不良风气、违法违纪作斗争。
这“五个好”、“五带头”是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普遍要求。各地各级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实际,把这一普遍要求具体化、明确化,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方法步骤
全市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分两个阶段展开:
从现在 起至2011年“七一”前,要在搞好动员基础上,围绕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切实兑现向群众作出的承诺,建立健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并以迎接建党90周年为专题,各级党组织要引导党员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
从2011年7月至党的十八大召开前,活动以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专题来推进,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更加突出的工作业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
各级基层党组织要从自身实际出发,紧紧围绕确定的主题,通过动员部署、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评选表彰等方式,扎实推进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动员部署,全面覆盖。坚持党组织和党员全覆盖,把全市教育系统所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都纳入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各级基层党组织要按照层层创建的总体要求,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安排部署,细化责任分工。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制定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对党组织和党员参加活动提出明确目标和具体要求,并不断完善创建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健康深入开展。公开承诺,接收监督。各级基层党组织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办法、党员参加活动具体打算等以公开栏、宣传栏等方式向群众公布,听取群众意见,作出承诺,接受群众监督。对照承诺事项,认真研究把兑现承诺和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师生群众有机联系的具体办法措施,把承诺的事项真正办好,落到实处。领导点评,上下互动。上级党组织负责人适时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同时,由上级组织负责,适时组织基层党组织围绕创先争优活动开展相互点评。群众评议,确保质量。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适时向群众通报,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重视党员、群众评议情况的反馈与运用,对多数群众不满意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评选表彰,树立典型。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在此基础上,适时评选表彰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公认度,采取自上而下、层层推荐的方式产生,评选条件和拟表彰对象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适时表彰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以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成绩显著的先进单位。
在按常规制度落实好党的各项工作的同时,各级基层党组织可根据自身实际,结合我市开展的“教坛先锋,岗位成才”系列活动,开展创先争优、培育树立典型活动。
1、“党性教育”活动。结合我市开展的党建理论研究立项、党建理论研讨、党课课件评选、党日活动设计等活动,充分发挥教育学院、教师进修学校、党校等各类培训基地作用,通过研讨班、交流会、网络讨论和知识竞赛等多种方式,按照《 2009-2013年福州市教育系统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对党员普遍进行党性教育,抓好党员理论学习,做到 “内容、时间、要求、效果”四落实。
2、“师德教育”活动。以弘扬“三平”精神为切入点,号召全市教育系统向李丹老师等先进典型学习。广泛开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当人民满意的教育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师德标兵”等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结合2010年评选表彰的各类先进人物,采取编印事迹材料、组织巡回报告等形式,对广大教职工党员普遍进行师德师风教育,使一批优秀共产党员成为师德师风标兵,营造争当育人标兵的浓厚氛围。
3、“堡垒工程”活动。各级基层党组织要从强化执政理念,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入手,围绕本单位的中心任务,制定“科学有效、完整配套、操作可行、运转协调”的基层制度目标体系,按照“精简效能、简便易行、实在管用”的原则,大力实施“堡垒工程”,创新基层组织设置,加强基层党组织班子、阵地、活动、制度和保障的规范化建设,扩大组织覆盖,强化组织功能,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4、“岗位奉献”活动。基层党员要围绕中心任务,服务师生群众,从本职岗位出发,组织开展调查研究、讲课比赛、科技创新、岗位练兵等活动,通过争当德艺双馨当党员艺术家活动,努力提升工作水平和业务技能,在本职岗位上创一流业绩。
5、“服务群众”活动。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服务群众作为工作的重要任务,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形式、丰富服务内容。广泛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示范班”;广泛实施党政工共建“教工之家”活动,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思想政治工作网络; 建立完善困难党员信息库和帮扶机制,针对困难党员实时收集信息。深入开展志愿服务、结对帮扶、走访慰问等活动,切实帮助师生员工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实现党群联心、扶贫助困、惠民利民的工作目标。
6、“先锋团队”活动。紧紧围绕“创办省会城市一流教育”这一目标,通过创建课题攻关党员先锋团队活动,加强团队建设,倡导团队攻关,为福州人才培养、科学创新、文化繁荣、社会服务等方面做贡献、创业绩。
2010年“七一”前夕,市委教育工委在市直教育系统组织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一先两优”评选表彰活动。各级基层党组织也要采取适当方式对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彰奖励。评选表彰对象要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采取自下而上、层层推荐的方式产生。2011“七一”前后,向市委、省委教育工委推荐相关先进典型。
四、强化领导和指导
各级基层党组织要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委教育工委成立全市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创先争优活动日常工作。各县(市、区)委委教育工委、市属各院校党组织也要切实担负起本地本校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和指导责任,书记要亲自抓,认真制定学校创先争优活动实施办法,成立相应机构,认真组织实施,抓好工作落实。各级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始终,把进一步解决影响和制约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贯穿始终,把全面提升福州教育发展质量、更好服务海西省会中心城市建设大局贯穿始终。
(二)加强督促,推动落实。切实加强对创先争优活动的过程管理,把创先争优活动纳入各级党组织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激励、约束、考核、评价、督导等制度,重视运用民主测评、满意度调查、行风评议、推优排队等考核评价方式,加强对创先争优活动的考核,把创先争优活动引入科学化轨道。采取举办创先争优论坛、召开座谈会、点评交流会、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等形式,了解活动进展,通报活动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对创先争优活动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得力的,有关党组织要及时提出批评,要求限期整改。要有计划、有节奏地持续推进活动,防止走过场、出偏差。
(三)加强指导,贴近实际。各级基层党组织要根据学校党员领导干部、党员教师、党员职工、党员学生、党员离退休干部所在单位工作实际和党员的岗位特点,与学习实践活动的实践载体相衔接,针对当前最需要党组织和党员发挥先进模范作用的问题,精心设计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活动载体,分类提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要求。
高职院校党组织要围绕推进教育改革、搞好教书育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结合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科研水平,增强社会服务能力,优化结构办出特色,努力办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
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党组织要围绕做好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加强党员发展工作,结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推动中等职业学校深化改革创新,推进校企合作,增强服务能力,规范学校管理,提高培养质量,促进就业创业;推动普通高中强化学校办学特色,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开发学生学习潜能,促进学生主动学习;推动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丰富学生学习生活,保护学生安全健康,完善综合素质评价,高水平高质量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党组织要围绕扩大党组织覆盖面、党建规范化、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引导和监督民办学校遵守国家法律和教育法规,团结凝聚师生员工,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健康发展。
(四)典型示范,舆论引导。发现、挖掘和培养一批叫得响、过得硬的教育系统先进典型,特别注意培育党员身边的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使大家感到可信可亲、可近可比。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以及现代远程教育、党建信息网、手机短信平台和信息简报作用,采取基层党员师生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大力宣传各地各校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经验做法。营造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学校广大党员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争做优秀共产党员,努力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市属各院校、市教育局机关党委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各自实际,抓紧制定具体的贯彻实施办法,并及时报送市委教育工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福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福 州 市 教 育 局
201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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