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
编者按:党的基层组织要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为了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战斗力,要切实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等党内有关的条例办事,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
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重大意义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基础工程。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重大意义,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认识:
第一,做好新形势下的发展党员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迫切需要。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实现这一目标,既要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和方针政策的正确指引,靠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坚强领导,也要靠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的充分发挥。只有把发展党员的这项基础工作做好了,党员队伍整体素质提高了,才能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得更好,才能使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更好地带领人民群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共同奋斗。
第二,做好新形势下的发展党员工作,是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把我们党建设成为优秀人才高度密集的政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迫切需要。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方面。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没有牢固的阶级基础,党就无法立足;没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党就难以执政。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社会生活发生了深刻变化,而且这种变化还将持续下去。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要为人民掌好权、执好政,就必须不断增强阶级基础和扩大群众基础,必须把社会各方面的优秀人才吸引到党内来,从而不断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增强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
第三,做好新形势下的发展党员工作,是保持党员队伍生机和活力的迫切需要。源源不断地把符合党员条件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不断为党的肌体补充新鲜血液,是我们党保持蓬勃生机的根本保证。现在,全国7000多万党员中,女党员比例远远低于女性占总人口的比例;非公有制企业从业人员中的党员只占从业人员总数的极少部分。这些问题的存在,与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剧等客观因素有关,同时正视并解决好这些问题,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保持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才能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
总之,对我们这个长期执政的大党来说,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一个永恒的课题。各级党组织一定要深刻领会十六大和中央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采取切实措施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要求
做好新形势下的发展党员工作,必须把握以下基本要求:
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展党员工作要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来进行。要把这项工作放到党的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去推动,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是坚持党员标准,严格工作程序。要坚持质量重于数量的原则,着眼于保持党的先进性,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发展党员,着重看发展对象是否自觉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否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认真履行入党手续,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新党员的质量。
三是坚持改善结构,保持均衡发展。要着眼于改善党员队伍结构和分布,注意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发展党员,注意在青年、妇女少数民族中发展党员,注意在党的力量薄弱的地方发展党员。坚持有领导、有计划地发展党员,防止和避免突击发展、长期不发展、发展数量大起大落等不正常现象,防止和纠正“分指标、卡比例”等错误做法。
四是坚持教育引导,做好基础工作。要把发展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上。要积极主动地开展教育引导工作,努力把社会各方面的先进分子凝聚到党组织的周围。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入党积极分的培养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为发展党员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五是坚持求真务实,与时俱进。注重研究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党员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建立健全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探索新方法,是发展党员工作始终体现时代要求。
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
首先,要认真坚持党员的政治标准。党的十六大通过的新党章,对党员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着重看入党申请人是否是自觉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否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是否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是否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是否在工作和社会中作出了突出成绩。发展党员必须坚持这一政治标准。我们党拥有7000多万党员,这是一个不小的数字。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今后党员的数量还会有所增加,在这种情况下,确保发展党员质量显得尤为重要。同时在对党员标准的把握上,既要防止求全责备,抬高“门槛”,使入党申请人望而却步;又要防止降低标准、曲解标准。
其次,要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严格程序,是保证发展党员质量的关键。我们党在长期的发展党员工作实践中,形成了一整套具有较强操作性的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从近年各地的情况看,只要我们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发展党员,认真履行手续,就能较好的保证新的党员的质量;如果忽视程序、走过场,就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要认识到,程序是制度、是规范、是纪律。我们要严格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在发展党员的每一个环节上严格程序,严格把关。当然,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不是说程序越多越好,要注意防止随意增加不必要的环节,以免影响发展对象的政治热情。
第三,要努力扩大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民主。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是保证发展党员质量的重要措施。一个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和入党动机怎样,群众最有发言权。近年来,各地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积极拓宽群众参与的渠道,如有的地方采取党员推荐、群众推荐、有关部门推荐的方法,考察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有的地方组织群众代表对入党申请人进行民主测评,有的地方采取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实行公示制,有的地方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探索实行票决制。这些做法,有利于扩大民主,接受群众监督,有利于防止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应在实践中继续坚持探索并不断加以完善。
发展党员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问题
信仰宗教的人能否发展入党?
答:共产党员是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是唯物主义者和无神论者。共产党员只能信仰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得信仰宗教。信仰宗教或有浓厚宗教感情的人不能发展入党。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在信教比较普遍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要把信教同参加民族风俗活动区别开来。对于为了不脱离群众,尊重和随顺本民族的风俗习惯,参加一些传统的婚丧仪式和群众性节日活动的,不应视为信仰宗教或参加宗教活动。
不具备党员条件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人,是否可以重新入党?
答: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后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原因,是由于其经过预备期间的考察,尚不具备党员条件。
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不是党的纪律处分,不影响其以后入党。只要经过学习和实践的锻炼,提高了政治觉悟,确实改正了缺点、错误,迫切要求入党,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重新吸收其入党。
被开除党籍以及退党、劝退或被除名的人能否重新入党?
答:根据中央组织部组织局的工作问答,因触犯刑律或犯错误被开除党籍的人,以及退党、劝退或因不起党员作用等原因被除名的人要求重新入党,党组织应持十分慎重的态度。这些人中经过党组织长期考验,如果确实具备了党员条件的,可以吸收其重新入党。但在基层党委审批前,必须报经上一级党委审查同意。
怎样做好在优秀妇女中发展党员?
答:为了适应党的事业发展的需要,逐步改变党员队伍中女党员的绝对数量偏少的状况,应加强在优秀妇女中发展党员的工作。
党支部在优秀妇女中发展党员,主要应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增强党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教育和引导广大妇女正确认识党的历史地位和作用,认识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自觉团结在党的周围。
(2)从破除思想障碍入手,在培养上下功夫,着力建立一支数量较多、素质较高的妇女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悉心培养那些基本素质好、尚未提出入党要求的妇女,鼓励他们奋发向上,坚定政治信念,积极申请加入党组织。
(3)经常给妇女入党积极分子压担子,交给他们群众工作、社会工作的任务,帮助他们在实践中尽快成熟起来。
(4)根据区分层次、分类培养、因人施教的原则,做好对妇女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在安排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时,要保证有一定比例的妇女入党积极分子参加。要坚持党员标准,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及时把那些具备党员条件的优秀妇女吸收到组织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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