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文章中心 | 图片中心 | 教务处 | 德育处 | 校事务处 | 英语组 | 语文组 | 数学组 | 物理组 | 化学组 | 生物组 | 政治组 | 历史组 | 地理组 | 体育组 | 艺术组 | 后勤处 | 图书馆 | 团委 | 工会 | 党支部 | 教研处 | 文博概况 | 集团资讯 | 书友家园 | 
您现在的位置: 福州文博中学 >> 党支部 >> 党建知识 >> 党支部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专 题 栏 目
最 新 热 门
最 新 推 荐
相 关 文 章
没有相关党支部
[推荐]中国共产党章程       ★★★
中国共产党章程
作者:dzb 文章来源:转载 点击数:127923 更新时间:2007-11-20 11:51:26
  第三十六条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无论是由民主选举产生的,或是由领导机关任命的,他们的职务都不是终身的,都可以变动或解除。
  年龄和健康状况不适宜于继续担任工作的干部,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退、离休。 
   
  第七章党的纪律 
  第三十七条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 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 
  第三十八条党组织对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 
  党内严格禁止用违反党章和国家法律的手段对待党员,严格禁止打击报复和诬告陷害。违反这些规定的组织或个人必须受到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追究。 
  第三十九条党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 上一页  [21] [22] [23] [24] [25] [26] [27]  下一页

党支部录入:dzb    责任编辑:dzb 
  • 上一个党支部:

  • 下一个党支部: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