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章程 |
|
作者:dzb 文章来源:转载 点击数:127878 更新时间:2007-11-20 11:51:26 |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07年10月21日通过) 总纲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马克思列宁主义揭示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它的基本原理是正确的,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中国共产党人追求的共产主义最高理想,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充分发展和高度发达的基础上才能实现。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走中国人民自愿选择的适合中国国情的道路,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必将取得最终的胜利。 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结合起[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党支部录入:dzb 责任编辑:dzb |
|
上一个党支部: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
下一个党支部: 努力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 |
【字体:小 大】【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