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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宿舍、文明住宿生评选条例(试行)
作者:dy    德育处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4235    更新时间:2008-6-6

 

福建师大文博附中

文明宿舍、文明住宿生评选条例(试行)

 

一、    文明宿舍评选条件

(1)    宿舍成员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精神面貌好,有团结协作的团队意识。

(2)    宿舍内务卫生总评分数应达到95分以上。

(3)    宿舍成员无发生吸烟、小偷小摸、夜不归宿、违反学校规定使用通讯工具等严重违纪现象。

(4)    宿舍成员无发生不服从生管老师管理、打架斗殴等现象。

(5)    宿舍成员早操正常出勤率应达到100%(病假、事假不计)。

(6)    积极参加寝室文化节、舍标大赛等各项活动,获奖宿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参评文明宿舍。

评选办法:

(1)    舍长组织本宿舍成员根据评选条件,自行上报生指组。

(2)    生指组根据标准、认真审核,确定名单上报德育处审批。

(3)    文明宿舍每学年评比一次。

二、文明住宿生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学校、热爱集体,热爱劳动,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坚强的组织纪律性、良好的思想品质和健康的心理素质。

(2)    服从生指组老师的教育和管理,团结同学,无顶撞老师、打架斗殴等违纪现象。

(3)    模范遵守住宿生管理条例。在宿舍内无发生吸烟、小偷小摸、夜不归宿、不请假外出、违反学校规定使用通讯工具等严重违纪现象。

(4)    积极参加晨练,早操正常出勤率应达100%(病假、事假不计)。

(5)    认真做好宿舍内务卫生,宿舍评比平均分应在95分以上。

(6)    积极参加住宿生大会、寝室文化节、舍标大赛等各项集体活动。

评选办法

(1)    舍长组织舍员对照评比标准,民主提名,上报生指组。

(2)    生指组根据评比标准,认真复查,确保评选质量。

(3)    文明住宿生每学年评比一次。

三、评选名额

文明宿舍,文明住宿生人数不超过总数20%

 

 

福建师范大学文博附属中学

二○○七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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