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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校近期安全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学校近期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lj93030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5129    更新时间:2006-12-8

关于做好学校近期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年段、食堂

 鉴于学校工程尚未完全竣工,周边环境复杂,尤其是趋近年终岁尾,为切实加强校园管理,创建安全、文明、有序的校园环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的有关规定,现重申以下几点:

一、各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本部门安全工作的领导,教育师生员工增强责任意识,认真排查、分析和及时解决安全隐患和存在的问题,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加强督促检查,防止各类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发生。

二、各部门元旦前要认真进行一次全方位安全检查,对易燃、易爆和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管理不善的,消防安全疏散不畅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损坏或配置不足的,防盗功能损坏的,向后勤处报告,立即整改和配齐。

三、周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离开办公室要切实做到关窗、锁门,下班后,要切断电源(尤其是电脑、饮水机等),各办公室内严禁存放现金。楼层保安巡视员在巡查时,要注意监督,通知到位,确保安全。周末外出的教工,离宿舍前要切断水、电、关好门、窗,并注意安全。后勤处要关好通往高处,存在隐患的门窗。

四、教育、督促寄宿生不要带多余的钱,离开寝室,把个人的零散物品放入壁柜内,贵重物品妥善保管,做好安全防范和管理。

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施工现场要安排加强安全巡查,施工单位要教育自己的人员,禁止乱扔烟蒂和纸屑,保安队要加强施工人员出入证的管理。学校监控设备要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六、把防火措施落实到位。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如煤气罐、)的使用、储存、运输,要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专人负责;不得乱拉乱接电线;学生和教工等集体宿舍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以防不测;动用明火要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严禁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公共场所、人员集中的地方,要安装好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福建师大文博附中

                            2006年12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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