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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高中模块补考通知
作者:Wenbo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4433    更新时间:2008-7-9

2007—2008学年下学期高中模块补考考务安排

一、补考对象

2007—2008学年下学期模块学分认定考试不及格的学生。

二、补考学科、模块

年级

补考学科、考试范围

高一

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全学期教学内容。

高二文科

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全学期教学内容。

高二理科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全学期教学内容。

三、补考时长、满分、范围

语、数、英90分钟,其余学科60分钟;100分;试题内容主要出自课内。

四、补考安排

高一年级(考场:4楼大课教室1)

日期

8月24日下午

8月25日上午

8月25日下午

时间

2:00

3:30

3:45

4:45

8:00

9:30

9:45

10:45

11:00

12:00

2:00

3:30

3:45

4:45

5:00

6:00

科目

数学

历史

语文

物理

政治

英语

化学

地理

高二文科(考场:4楼大课教室2)

日期

8月24日下午

8月25日上午

8月25日下午

时间

2:00

3:30

3:45

4:45

8:30

10:00

10:15

11;15

2:00

3:30

3:45

4:45

科目

数学

历史

语文

政治

英语

地理

高二理科(考场:4楼大课教室2)

日期

8月24日下午

8月25日上午

8月25日下午

时间

2:00

3:30

3:45

4:45

8:30

10:00

10:15

11;15

2:00

3:30

3:45

4:45

科目

数学

生物

语文

物理

英语

化学

五、其它事项

1、考生均不得携带计算器入场。

2、试卷分题目卷和答题卷。考生均不得自带草稿纸入场,数学、物理、化学科考试由教务处统一配发草稿纸,试卷的题目卷即为草稿纸。监考员只收答题卷。

3、补考名单在学生离校前通知(或向班主任查询);考生必须携带学生证与考。

4、监考员在考前30分钟到教务处领取试卷。

福建师大文博附中教务处

二OO八年七月五日

 

 

 

 

福建师大文博附中教务处

关于将高中各学科必修、选修模块

补考工作安排在寒暑假期间进行的通知

高中全体师生:

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福建省高中新课程模块学习评价与学分认定意见》和我校制订的《福建师大文博附中高中新课程模块学习评价与学分认定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我校高中学生须同时符合以下3项条件方可获得所修习模块的学分:课时修习合格、学习过程评价合格以上、学分认定考试成绩合格以上。学生必须获得规定的学分方可具备高中毕业资格(具体规定详见《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

因此,凡在学分认定考试中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均不能获得相应模块的学分。这部分学生须参加模块补考,且成绩合格,方可获得相应模块的学分。

本学期起,我处拟将模块补考工作安排在寒暑假期间进行。

1、学生须持“学生证”方可参加相应模块的补考。

2、参与补考的学生按指定位置就座与考,不得调整座位。

3、根据补考成绩,教务处对补考学生相应模块的学分进行认定。

 

福建师大文博附中教务处

二OO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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